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二 )


3、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协商情况
(1)交易基本方案和交易方式: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控股权 , 预计收购方式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现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等 。
(2)交易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最终将参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 , 并由公司和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 。
(3)业绩补偿安排:本次交易将根据最终标的资产的评估方式及评估结果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业绩承诺 , 有关业绩承诺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如本次交易涉及业绩承诺 , 其具体数额、业绩承诺期间及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时的补偿安排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
(4)股份锁定安排:本次交易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律的要求对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进行锁定 。
4、涉及的中介机构
本次重大事项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尚未确定 ,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 , 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 。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投资框架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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