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四 )


公司与各方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 , 尽快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 及时履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
五、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将在股票复牌后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
2、公司股票复牌后 , 如果最终还是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 , 导致最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的 , 公司承诺自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未最终确定风险、交易前置审批风险、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等诸多风险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
七、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 ,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园林;证券代码:002310)将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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