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 )


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含常州英诺)、通新源物业、新纶超净、金麒麟、新晨新材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作关系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 由于涉及金额与业务量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含常州英诺)、通新源物业、新纶超净、金麒麟、新晨新材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含常州英诺)、通新源物业、新纶超净、金麒麟、新晨新材的交易,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含常州英诺)、通新源物业、新纶超净、金麒麟、新晨新材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含常州英诺)、通新源物业、新纶超净、金麒麟、新晨新材的交易,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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