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利与弊 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
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以婚姻成立为前提,如果婚姻不成立,公证也是无效的 。现实中还存在这样一类现象,例如某男在婚前有自己的财产,并且还有一些债务,为了躲避债务,他便将婚前财产公证为未婚妻所有,在双方结婚后 , 该男子被追债或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因为自己原有的财产已经属于妻子 , 便不能被强制执行,这无疑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
2、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与弊 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是什么】婚前财产公证因无年限限制 , 因此在平衡双方利益时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如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将房屋等财产公证为男方所有,而十几年后 , 双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这时发生婚变 , 男方抛弃了女方和孩子 , 而女方在婚前公证时一无所有,那么她和孩子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 。
3、无法保护无形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较容易地界定婚前的财产,也可以界定婚后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 , 这些都是有形的产权 。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财产已经越来越重要 。婚姻财产的分配仅限于有形财产是不够的 , 如夫或妻一方的知识积累,双方努力创造的产品、品牌等无形财产,凝聚着双方的努力和帮助,如何保护这部分财产,目前的婚前财产公证还无法在技术上做到合情合理 。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婚前公证的时候,有可能自己就会面临一些风险 , 比如说在结婚之前做了公证,但是在那个时候自己身无分文,在离婚之后那么自己有可能连房子都没得坐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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