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不合法 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

【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不合法 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
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
按照一般诉讼流程就可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 , 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 , 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 , 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 , 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这个按照一般诉讼流程就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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