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游救援医疗保障内容 境外保险所需办理材料( 二 )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商务签证要求保险期限为30天) 。在同时递交了护照和保险单后,才能发放签证 。
到2008年12月12日,申根国家共有25个:德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捷克、瑞士 。
境外保险所需的办理材料
护照:
2寸照片2张,护照必须提供所有签证记录的复印件 。
签证申请表:
去对方领事馆网站上下载 。
【境外旅游救援医疗保障内容 境外保险所需办理材料】 往返机票订票单:
只要可以购买国际机票的售票处或者机票代理,都可以 。
签证保险一份:
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或三十万人民币以上,需覆盖旅行全程的 。可找找保险公司或者网上购买 。
出国证明:
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包括申请者姓名、职务、工资,在国外旅游时间的证明 。并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加盖公章和出具证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签字,英文翻译件 。
个人经济担保:
工资、无冻结的存款证明,或房产证,或车辆购买等 。需要原件和翻译件 。
身份证:
需要原件及翻译件 。
在申根国家居住和接待证明:
有的国家可以接受网站订房证明,有的国家只接受酒店传真件证明,可以先在网站上查清楚 。
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有内容都需要翻译 。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复印件 。均要A4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整理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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