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中毒该什么辨认( 二 )


在急性中毒症状缓解后和迟发性神经病发病前,一般在急必中毒后24~96d突然发生死亡,称“中间型综合征” 。其发病机制与胆碱酯酶受到长期抑制,影响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后的功能 。死亡前可先有颈、上肢和呼吸肌麻痹、上肢和呼吸肌麻痹 。累及颅神经者,出现睑下垂、眼外展障碍和面瘫 。
二、局部损害 敌敌畏、敌百虫、对硫磷、内吸磷接触皮肤后可引起过敏性皮炎,并可出现水泡和脱皮 。有机磷杀虫药滴入眼部可引起结合膜充血和瞳孔缩小 。
【治疗】
一、迅速清除毒物 立刻离开现场,脱去污染的衣肥,用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甲 。口服中毒者用清水、2%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忌用)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对硫磷忌用)反复洗胄,直至洗清为止 。然后再给硫酸钠导泻 。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 。
二、解毒药的使用
(一)胆碱酯酶复活药 肟类化合物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 。其原理是肟类化合物的吡啶环中的氮带正电荷,能被磷酰化胆碱酯酶的阴离子部位所吸引;而其肟基与磷原子有较强的亲和力,因而可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分离,从而恢复了乙酰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分离,从而恢复了乙酰胆碱酯酶活力 。常用的药物有①解磷定(pyraloxime methiodide,PAM-1)和氯磷定(pyraloxime methylchloride,PAM-Cl),h此外还有双复磷(obidoxime chloride ,DMO4)和双解磷(trimedoxime,TMB4) 。
胆碱酯酶复活药对解除烟碱样毒作用较为明显,但对各种有机磷杀虫药中毒的疗效并不完全相同,解磷定和氯磷定对内吸磷、对硫磷、甲胺磷、甲拌磷等中毒的疗效好,对敌百虫、敌敌畏等中毒疗效差,对乐果和马拉硫磷中毒疗效可疑 。双复磷对敌敌畏及敌敌百虫毒效果较解磷定为好 。胆碱酯酶复活药对已老化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因此对慢性胆碱酯酶抑制的疗效不理想 。对胆碱酯酶复活药疗效不好的患乾,应以阿托品治疗为主或二药合用 。
胆碱酯酶复活药使用后的副作用有短暂的眩晕、视为模糊的复视、血压升高等 。用量过大,可引起癫痫样发作和抑制胆碱酯酶活力 。解磷定在剂量较大时,尚有口苦、咽痛、恶心 。注射速度过快可导致暂时性呼吸抑制 。双复磷副作用较明显,有口周、四肢及全身发新村的灼热感,恶心、呕吐和颜面潮红 。剂量过大可引起室性早搏和传导阻滞 。个别患者发生中毒性肝病 。
(二)抗胆碱药阿托品 阿托品有阻断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毒蕈碱受体的作用,对缓解毒蕈碱样症状和对抗呼吸中枢抑制有效,但对烟碱样症状和恢复胆碱酯酶活力没有作用 。阿托品剂量可根据病情每10~30min或1~2d给药一次,直到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或患者出现“阿托品化”表现为止 。阿托品化即临床出现瞳孔较前扩大、口干、皮肤干燥和颜面潮红、肺湿啰音消失及心律加快 。即应减少可托品剂量或停用 。如出现瞳孔扩大、神志模糊、狂躁不安、抽搐、昏迷和尿潴留等,提示阿托品中毒,应停用阿托品 。对有心动过速及高热患者,阿托品应慎用 。在阿托品应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全身反应和瞳孔大小,并随时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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