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的程序和步骤( 二 )


(4)应聘人员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的个人资料
●居民身份证(原)复印件,学历证明(原)复印件,体检证明 。
●递交《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其他能证明能力的资明滚料 。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本公司员工:
(1)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拘留、判刑等)记录者
(3)未成年者或有欺诈行为者
(4)曾在本公司被除名者
(5)和其他企业劳动合同未到期者
4、员工录用
(1)面试结束后,由各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共同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2)工作人员对最后确定的录用人员名单统一通知录取:补录取者姓名、员工报到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需准备的资料等相关事宜 。
(3)新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照片、毕业证书复印件、离职证明 。
(4)人力资源部要为每一位新录用的员工建立员工档案,新录员工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补交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照片、毕业证书复印件、离职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招聘评估招聘工作评估由各级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招聘工作人员及需补充人员的部门领导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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