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学生遭恶犬扑咬致重伤, 狗主人带狗逃逸, 对此你怎么看? 你好!飞火流星为你解答 。
又是一个令人唏嘘的事件!事件发生在3月11日下午, 河南汝州朝阳路小学附近两名学生遭恶犬扑咬 。 现场视频显示, 一名男童被一犬只扑倒在绿化带里, 并遭到撕咬, 男童不断呼救, 两名男子到场将狗控制后未对受伤男童采取任何救助措施逃离现场 。 事件导致一名8岁男童受重伤, 汝州警方已介入调查 。
恶狗伤人, 狗主人控制住狗即带狗逃离, 而无视伤着, 不予救助 。 起码的良心和道德都不要了, 真是可恶至极, 无耻至极, 下作至极, 严重挑战普通民众的道德底线 。 对此, 相关部门必须严查细究, 找出肇事者, 依法依规秉公处理, 给公众一个交代, 给受害者一个说法, 也给狗主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让他们从此长点记性 。
男童被狗咬成重伤属于侵权行为, 狗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对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从爆出的新闻来看, 男童已经被恶犬撕咬成了重伤 。 因此, 狗主人可能已经涉嫌过失伤害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同时规定, 过失犯前款罪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救狗事件:高速拦车救狗,拦车者负什么法律责任?】需要说明的是, 狗可以没有人性 。 因为狗并不是人 。 但狗的主人既然是人, 就不能没有人性 。 一旦丧失了人性, 除了令人不齿, 也必须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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