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 , 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 , 并保存相关记录 。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 , 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 , 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 , 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 , 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 , 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 , 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 , 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 , 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 。 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 , 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 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 ,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 , 进行整改 , 消除隐患 。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 , 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
内容来源:中国网信网
以上内容就是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啦 ,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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