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 ,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 应当同时履行!

合同的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三种抗辩权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 ,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 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 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2. 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 , 有先后履行顺序 , 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 ,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3.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 。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 当事人互负债务 ,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 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 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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