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竟成为洗钱通道( 二 )


18天洗白240余万“黑金”
据武某供述,其所属的“卡农”团伙系本案犯罪链最基础的一环,与本案的核心犯罪行为“走账”并不直接接触虚拟货币交易 。 而所谓“走账”,其实就是操作买卖“A币”以间接转移非法资金的过程简称 。
“我知道做走账的工作可以赚钱,于是我就找人合伙做这个事了虚拟货币交易 。 ”该案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这样供述道 。
2020年12月初,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接触了“走账”工作,在得知来钱快的情况下,王某找来了罗某、宋某两个帮手,一起做起了这门“生意”虚拟货币交易 。
因三人对“A币”买卖并不熟悉,经与上线人员联系,再由上线指派专门的操作人员协助及商量分工后,王某等人形成了“黑金”—“分散的银行卡”—“购买A币”—“充值指定网址”的非法洗钱链,“黑金”洗白团伙正式成立虚拟货币交易 。
【虚拟货币交易竟成为洗钱通道】这个团伙形成了明确的组织分工,“外联组”负责找注册“A币网”账户半年以上的人员提供银行卡、“A币网”账户;“验收组”负责检测提供的银行卡能否正常使用、“A币网”账户是否为活跃值高、可大量购买A币的老账户;“接单组”负责在某App群里“接单”让“黑金”流入账户;“操作组”负责实际买卖“A币”虚拟货币交易 。
由于虚拟货币流转时仅有对方的收币网址,很难确定具体身份,这样“黑金”便完成了一次“蜕变”虚拟货币交易 。 18天时间内,该团队便洗白了非法资金240余万元 。
2020年12月下旬,警方在接到李某的报警后,以李某的资金流向为线索,抓获了提供银行卡做“走账”载体的犯罪嫌疑人武某,后又陆续抓获王某等人虚拟货币交易 。
因该案涉案资金巨大、涉案人数众多,丹阳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虚拟货币交易 。 结合王某等人的供述及“卡农”名下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办案检察官督促侦查人员倒查银行流水,并调取与本案银行流水相关的各地网络犯罪被害人的报案笔录 。 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结合在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承办检察官将“卡农”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与上述被害人的银行卡交易明细进行比对,梳理出与本案相关的220条银行流水,据此计算出各嫌疑人的犯罪数额 。 在阅卷审查后,办案检察官还组织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就本案罪名定性、涉案人员处置等情况进行研讨,并为同类型案件的处理提供方向 。
经丹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等8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虚拟货币交易 。
案件批准逮捕后,办案检察官还就如何查明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数额、继续追查可能涉案的被害人等方面提出4条继续补充侦查意见,为公安机关捕后侦查提供方向虚拟货币交易 。
检察官还提示:网络发展为民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银行卡、个人信息使用的不规范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虚拟货币交易 。 保证银行卡的专人专用、不轻易提供平台交易账户等个人信息,既是对自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也是对社会治安的保障 。
(题图设计:任梦媛)
卢志坚 林嘉欣
【编辑:房家梁】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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