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这些交通知识要了解(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罚款50元 , 驾驶证记2分 。
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 罚款50元 , 驾驶证记2分 。
四、交通事故案例
1、3月1日 , 在江永县 , 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幸福路时 , 与韦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 由于事发时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 , 事故造成两人受伤 , 所幸伤情并不严重 。
交警提示: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 , 只要受到碰撞 , 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 , 为了自身安全 ,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
2、2019年8月29日 , 罗某生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新田县罗家坪村路口驶入邬金公路后 , 与邬金公路上由北往南行驶的廖某华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相撞 , 由于罗某生未戴安全头盔致头部等部位受伤 。
交警提醒: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 , 安全头盔 , 生命头盔!
“知危险会避险”之安全骑乘电动车
近年来 ,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 , 然而有部分电动车驾驶人缺乏安全交通意识 , 随意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非法载人等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 为百姓出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
典型案例
6月7日 , 杨某某(男 , 16岁)驾驶共享三轮电动自行车 , 并搭乘龙某(男 , 17岁乘坐在电动自行车前置物篮上)从紫霞路方向沿凤凰路往湖塘路方向行驶 , 途经凤凰路建都超市前路段时 , 与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某(女 , 65岁)发生刮撞 , 造成陈某某、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 经认定:当事人杨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某负次要责任;当事人龙某无责任 。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和安全性能差 , 同时 , 骑乘人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 , 在驾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超速、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行为 , 造成极大的危险 。 并且他们的自我保护意思淡薄 , 骑行电动车时很少会戴头盔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 一旦发生事故 , 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
如何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
1、戴好安全头盔 。 头盔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降低乘员头部伤害的专用装具 , 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大大降低了驾乘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 , 所以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
2、骑行时不玩手机 。 因为单手骑车不容易控制车头 , 而且会导致注意力不集中 , 遇到坑洼路面不容易快速反应和应对 , 容易发生交通意外 。
3、按道行驶 。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 , 不要走机动车道 , 或靠道路最右侧行驶 。
4、遵守交通规则 。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不要有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非法载人等行为 。
5、及时避让行人 。 遇到行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 , 一定要及时避让 , 避免出现交通事故 。
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
面包车以其经济实用、容积大、载人多等特点赢得广大群众的青睐 , 却暗藏着诸多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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