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者章第五十四条及第五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
【公民的国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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