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服饰制度有哪些重大的调整( 二 )


男服服饰:
冕服:从宋代起皇帝几乎只一种冕服 。
朝服:有通天冠服、皮弁服、朝服等 。
公服:百官的正式办公服 。均用到它 。
常服:恢复唐宋时代的常服糸统 。
女服服饰:
礼服:
褘衣:为皇后受删、谒庙、朝会时穿着 。
【明代的服饰制度有哪些重大的调整】翟衣:为皇后的第二礼服 。
礼服:品官命妇的大礼服 。
官吏常服
官员平日里在本署衙门办理公务,则穿常服 。常服的规制是:头戴乌纱帽,身穿团领衫,腰间束带 。洪武二十三年,指定文武官员常服的长度:文官,白领至裔,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至肘,公、侯、驸马与文官同 。武官去地五寸,袖长过手七寸 。洪武二十四年,再制定品冠补子纹样,又规定品官常服的衣料,只能用杂色贮丝、绫罗、采绣 。官吏衣服及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也不许织绣龙凤纹样,如有违犯禁令者,罪及染织工人 。
戴乌纱帽、身穿盘补服是明代官吏的主要服饰,以补子来区分官职 。这种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着,只是颜色有所区别 。平民百姓所穿的盘领衣必须避开玄色、紫色、绿色、柳黄、姜黄及明黄等颜色,其他如蓝色、赭色等无限制,俗称“杂色盘领衣” 。明朝建国二十五年以后,朝廷对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规定,凡文武官员,不论级别,都必须在袍服的胸前和后背缀一方补子,文官用飞禽,武官用走兽,以示区别 。

明代的服饰制度有哪些重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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