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着谋杀妻子的危险写成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四 )


这首诗发表在哥伦比亚一个权威文学刊物上,马尔克斯成为学校里的名人 。
1947年,马尔克斯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系 。他不喜欢这个专业,学习很不上心 。他经常迟到,早退,翘课,跑到酒吧借酒消愁,搭讪漂亮女招待 。他经常向老师请假,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自己得了肺炎,结核病甚至梅毒等等 。只要能够想起的病,他都得了一个遍 。他胡子邋遢,头发凌乱,衣着夸张,灰心丧气,放任自流 。他的宪法学老师,日后成了哥伦比亚总统,回忆马尔克斯在学校里的表现时说,“他当时并不是一名好学生” 。
独在异乡,马尔克斯感到孤独,寂寞,空虚,无人理解 。排遣孤独的方法只有两种,一是到人多的地方嬉闹,冲淡独孤,二是去人少的地方读书,忘记孤独 。这两样他都尝试过,但是孤独依然如影随形,不可遏制 。
或许是因为太过孤独,他竟然出现了幻觉 。有一次乘电车,他遇到一个奇怪的人,西装革履,头上长着犄角,留着山羊胡子,裤腿下面竟然是一双黑驴蹄子 。事实上这个形象是神话中的种植神,他显然把现实和魔幻搞混了 。
8月的一个下午,马尔克斯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 。读完以后发现,卡夫卡叙事的方式和外婆给他讲鬼故事的方式竟然惊人相似,甚至可以说一模一样 。他恍然大悟,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原来我也能写 。
卡夫卡
第二天,他便动笔开始写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小说一篇接一篇发表,最终引起文学界一位大佬的高度评价,大佬说,他的作品如此成熟,文笔如此清新,没有矫揉造作,却能引人入胜,带人进入潜意识未曾达到的神奇天地 。他的风格独特,才华过人,是非常优秀和值得尊敬的一位(年轻作家) 。
马尔克斯看到后,高兴地差点晕倒在地 。
1951年,马尔克斯中途辍学,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潜心搞创作 。他的父亲问,你辍学了,日后靠什么为生?他说,我想当一名作家 。父亲愤怒地冲他吼道:你最后会只剩纸可吃 。
1952年,马尔克斯成为一名书商,往返城镇乡村之间,推销价格不菲的百科全书 。每到一地,他便拜访当地老人,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和民俗历史 。有一次,他在一个小酒馆歇脚,看到一位打扮犹如西部牛仔的年轻人,腰间别着银色手枪 。两人互通姓名,牛仔说,有个名叫尼古拉斯.马尔克斯的上校,你认识吗?马尔克斯说,那是我外公 。年轻人惊叫道,你知道吗,正是你外公杀死了我外公 。
马尔克斯想起外公跟他说的年轻时曾经决斗杀死一个朋友因而远离他乡,也是大吃一惊,深感冥冥中自有天意 。
【冒着谋杀妻子的危险写成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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