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览淘宝赔偿新规 2021年淘宝不发货赔偿规则( 二 )


于经营者、商家而言,建议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正确标识商品关键信息,避免故意载明错误信息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因退货导致法律纠纷增加,并不当加重物流负担损害抗疫大局 。
于消费者而言,理性选择购买商品,如抗疫大局下,口罩类物资明显已经支援武汉等重宅区,某些信用资质不高的网络店铺还进行大批量N95或外科口罩出售,明显不具合理性,应谨慎判断风险 。此外,亦不提倡为赔偿而进行的知假买假行为 。实务中对于三倍、十倍的赔偿从现有案例、裁判文书可知持严格标准,如欺诈认定,除商品本身问题外,还会严格审查该消费者购买目的、是否存在陷入错误认识境地等,比如审查其是否曾经购买过同样或类似商品,是否存在陷入错误认识的客观可能 。对于商家不法行为,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等机构进行举报 。
提示三
网购交易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网络购物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常见如淘宝、京东、网易考拉等平台,那么消费者从平台上购买商品存在瑕疵时,是否能够要求网络平台承担相应责任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所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否承担责任,应进行其是否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区分 。而销售者和服务者仍然是第一责任主体 。
现实中有种情况为,网络交易平台即是销售者的情形,如网站自营类产品,或者网站自营其自行生产产品,那么该网站的网络交易平台身份和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身份重合时,自然可向网络交易平台主张权利 。
提示四
商品签收时间的认定
网络购物中通常商品交付方式为快递交付,疫情期间快递周期延长,交付方式向无接触转变,交付后签收时间直接影响退货时效计算 。以淘宝为例,通常商家和消费者约定为7天无理由退换,也有约定30日可退换情形,具体退换条款以购物时的页面提示为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
退货时效从签收时间开始起算,通常不同送达和签收方式有不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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