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软件平台介绍 软件共享怎么设置( 二 )


这种形式的许可也不需要支付任何使用费或许可费 。因为许可是高度宽松的,不需要谈判就可以使用,这种许可模式的一个惊人结果是它具有独特的能力,可以使无数软件开发人员协作起来对代码进行新的、有用的更改和创新 。尽管从技术上讲,在这种许可模式下不需要提供源代码,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它来查看、学习、修改和分发给他人 。
非“左版”开源许可的另一个方面是,此类软件的任何接收者都可以添加其他许可限制 。这意味着以这种许可形式对代码进行许可的初始作者,无法阻止接收者可能依据限制性更强的条款不再进一步许可给其他人 。例如:

假设作者 Noah 编写了一些软件,并根据非“左版”开源许可将其分发给了接收者 Aviva 。然后,Aviva 修改并改进了 Noah 的软件,她有权根据非“左版”开源许可条款使用该软件 。然后,Aviva 可以决定对可能限制该软件使用的任何接收者施加进一步的限制,例如在何处或如何使用它(例如,Aviva 可以增加一项限制,规定该软件只能在以下地区使用:加利福尼亚,并且不允许在任何核电厂中使用) 。即使 Aviva 可以访问源代码,也可以选择永远不将修改后的源代码发布给他人 。
不幸的是,有无数的专有软件公司以上述方式使用非“左版”开源许可软件 。实际上,共享软件程序可以通过添加共享软件类型限制(例如,无法访问源代码或排除商业用途)来使用非“左版”开源许可软件,从而将非“左版”开源许可代码转换为共享软件许可模式 。
幸运的是,许多使用非“左版”开源许可软件的专有软件公司都看到了发布源代码的好处 。这些组织一般通过诸如 GitHub 之类的软件存储平台向其接收者或更广泛的开源社区提供修改后的源代码,从而继续保持开源模式的持久性,实现创新的良性循环 。这并不是完全出于慈善目的(或者至少通常不是这样):这些公司希望鼓励社区创新和进一步改进,从而使他们也一并受益 。
同时,许多专有软件公司不选择这样做,这也完全符合非“左版”开源许可证条款的规定 。
“左版”许可的开源软件 1989 年,一种新的被称为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也称为 GPL 许可证)的开源许可证被开发出来,其目的是确保软件“生来自由”(如同言论自由),并且能始终保持这种自由,这与非“左版”开源许可软件有时会发生的情况不同 。作为版权法的独特适用,只要遵守这些规则(稍后会再介绍),GPL 许可证能够确保持续的软件自由 。版权的这种独特适用称为 “左版”(copyleft) 。
与非“左版”开源软件一样,“左版”许可证允许接收者不受限制地使用该软件、检查源代码、修改软件,以及将原始或经修改的软件进一步分发给其他接收者 。与非“左版”开源许可证不同,“左版”开源许可证要求所有接收者必须也具有这些相同的自由权利 。除非不遵守规则,否则这些自由权利决不能被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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